
案情简介
来自瑞士的云上股份有限公司(On Clouds GmbH)以其“ON”昂跑系列运动鞋而闻名,其标志性的CloudTec®云状鞋底设计赋予跑者“Run on Clouds畅跑云端”的舒适体验。近日,云上股份有限公司在打击假冒昂跑运动鞋的行动中取得显著成效,成功捣毁了一个位于莆田的大型犯罪团伙。主犯郭某某在莆田市一厂房内组织他人大规模制造假冒昂跑商标的运动鞋,并利用微信进行接单和发货,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收取货款,涉案金额高达四千五百万元。案件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审理,郭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最终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主犯郭某某获刑五年六个月并被判处罚金逾二千七百万元。经统计,郭某某团伙销售假冒昂跑运动鞋的金额共计37,156,396元,现场扣押假冒昂跑运动鞋的货值共计8,083,998.8元,法院由此计算出郭某某的非法经营数额为45,240,394.8元。法院认定,被告人郭某某及其员工王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法院结合实际销售金额和现场查扣的假冒产品货值计算非法经营数额,准确认定被告人的犯罪金额,并对被告人判处实刑及高额罚金,依法严惩商标侵权行为。此外,本案的成功侦破及严厉判决对潜在侵权者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也展现了司法机关对商标侵权零容忍的坚定立场,对规范莆田鞋业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本案作为近年来打击假冒昂跑商标运动鞋的典型案例,不仅有效维护了昂跑品牌的声誉和商标权益,也切实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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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被告人郭某1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七百一十二万元。 二、被告人王某1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三、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冻结的被告人郭某1及郭某1所使用的郭某3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内资金共计人民币 894800.37 元及上述款项产生的孳息,用于履行判决第一项的罚金刑。 四、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查封的被告人郭某1及其妻子郑某2名下的位于莆田市的两房产,予以变现,扣除郑某2的份额外,其余部分用于履行判决第一项的罚金刑。 五、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查封、扣押的作案工具成型流水线 1 条、针车 33 台、华为 Mate40手机 1 部、华为 P50 手机 1 部、微型机 2 台、台式电脑主机 1台、金士顿 U 盘 1 个、扣押标有“昂跑”注册商标的鞋子 65938双、鞋面 213 只,均予以没收,由查封、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六、被告人王某1向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八千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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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